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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8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通知

作者:admin       发布于:2008-4-18


  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07〕73号),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的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将于2008年4月底完成。清理规范期间,职业资格考试新增项目的收费立项工作暂停。因此,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待收费标准批准后,另行通知。
  
  

 

全国物业管理师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二○○八年三月二十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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